安乡县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特色亮点工作
近年以来,县委政法委紧紧围绕市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以解决问题、平息矛盾为重心,采取源头预防、重点化解等各项措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初显成效,现将本县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特色亮点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机构
诉调对接机制以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完善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为原则,推进多元化解机制的健全完善。
(一)建立“安乡县诉调联动中心”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涉法矛盾调解制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现行调度制度、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确定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受理、调解、分流、导入办法,规定了工作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等。
(二)成立了“安乡县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任副组长,联席办、综治办、稳定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交警大队、信访局、保险公司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下设“安乡县诉调联动中心”,办公室设在县法院,由政法委指派一名副书记任中心主任,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为副主任,并抽调4-5名政法干警负责中心日常调解工作。
(三)“安乡县诉调联动中心”下设一个接待室和三个调解工作室,接待室负责接待分流调解案件,三个调解工作室分别为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工作室、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室及涉法矛盾调解工作室。
诉调对接相关机制和机构建立以来,共处理各类涉法涉诉案件64起,其中分流导入司法程序41起,通过多元化解调解成功息访6起。
二、夯实源头预防基础
1、三对接制度:立案工作与风险评估对接、办案责任与信访责任对接、奖惩机制与信访工作对接,从源头上预防信访发生。
2、定期摸排制度:各局院每月必须开展矛盾排查,并将结果报送联合受理中心,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将矛盾处理在“萌芽”。
3、报告备案制度:对于重大涉稳案件、敏感案件等采取强制措施,一律实行风险评估,向政法委主要领导报告,增强矛盾控制力。
4、案件回访制度:法院立案时发放回访卡,交警队对所有办证行为全面回访,主动发现疏导群众诉求。
三、终结退出机制成效显著
2014年以来,政法各单位按照〔2014〕28号和有关文件规定共对8起信访案件案卷组织复查复核,其中通过申报终结1起,尚待终结2起,达到了以终结促息访的目的,较好推动了终结退出机制的运行。
深柳镇居民赵鼎新不服安乡县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涉法涉诉信访一案,经安乡县法院申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于2011年10月20日作出终结决定,对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予以终结,从执法与司法领域予以退出,不再启动复查程序。但该信访人仍然上访不止,多次到长沙、北京上访,采取“穿冤衣”、“打横幅”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社会秩序,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并决定对该案依法予以终结。我委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现场移交仪式正式将信访人赵鼎新及有关问题移交深柳镇人民政府,并督促指导落实信访人的教育疏导、矛盾化解和帮扶救助等相关工作,后未发现赴省进京和重复信访隐患。
四、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网络平台
一是通过利用微安乡公众平台、安乡长安网等新媒体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涉法涉诉信访相关政策法规,普及涉法涉诉信访相关知识,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程序化、规范化;
二是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牵头,联合政法各单位组建了涉法涉诉信访联合受理微信群。通过该群,县政法各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可以相互交流,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时交换意见、及时商定工作措施,大大提高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置效率,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能够迅速分离、精准导入。自该平台建立以来,共通过平台提高接处访效率26起,其中分离导入了21起,并确保了诉访分离、导入程序零失误。
下一阶段计划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搭建微信受理平台,并结合湘政法〔2016〕2号文件精神推动政法机关“两微一端”建设。由政法机关在微信平台上实时受理群众实名申诉、控告,直接受理案件、答复群众,宣扬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精神。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宣传发布相关消息,正确把握重大案事件舆论引导,抓牢涉法涉诉信访源头预防。
2016年4月19日
中共安乡县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