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常德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政法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第一线,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执法司法面临的矛盾更为集中、问题更为具体。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信念过硬;
2.政治过硬;
3.责任过硬;
4.能力过硬;
5.作风过硬。
1.筑牢政治忠诚;
2.清除害群之马;
3.整治顽瘴痼疾;
4.弘扬英模精神。
1.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2.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
3.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
4.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参加人员包括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森林公安局全体在编在职干警。
1.学习教育环节(2月底至3月底,为期30天):突出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达到筑牢思想根基、增强政治自觉之目的。
2.查纠整改环节(3月底至6月中旬,为期75天):突出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达到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之目的。
3.总结提升环节(6月中旬至6月底,为期15天):突出持续整改、建章立制、总结评估,达到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源头治理之目的。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一看“三项教育”是否都开展;
二看政法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
三看学习教育成果有没有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
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一评地方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政法各单位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
二评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三评政法队伍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
四评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
五评是否向上级机关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六评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