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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四“找准” 瞄准薄弱“热”变“亮”

来源: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11-27 08:40:32 浏览次数: 【字体:

作为基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一直是年度交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对于社会各界的关注程度而言,事故处理也一直是一个“热点”。今年来,为了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减少群众信访,使“热点”变“亮点”。安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省、市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为蓝本,找准群众反映的焦点,全力攻克工作难点,扎实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大队事故处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1至5月,大队处理事故近百起,无一行政复议案件,无一群众信访案件,群众对大队事故处理工作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是取长补短,找准弱点,提高现场处理能力。作为事故处理民警,对事故现场的有效控制、勘察和处理,是基本素质之一。为了全面提高事故处理民警现场处理能力,大队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取长补短,切实找准现场勘察中工作中的弱点。事故处理中队的每名民警每月任选一个自己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进行复位演示,演示的内容包括:现场的位置、范围及地形、交通设施、与事故有关的物体、遗留物的具体位置、方向、姿势及相互间的关系,每名民警都还原自己处理过的事故原貌,从中检验事故现场勘查是否仔细,现场定位是否固定,现场测量是否准确,现场绘图是否精致,从而暴露出现场勘查弱点问题,引起大家注意,以此提高民警勘查事故现场的能力。

    二、消除矛盾,找准焦点,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该规范执法,按程序办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当事人双方达到满意,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经常会遇到少数群众对交警部门或个别事故处理民警执法行为进行投诉或信访的现象,为了避免和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大队要求事故处理民警端正态度,强化责任,通过走访事故当事人,了解其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和看法,找准矛盾焦点问题,消除误会和隔阂,同时通过交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从程序、责任、赔偿等环节印证自己工作的得失,以此提高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是开门纳谏,找准难点,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大队鼓励民警积极谏言,要求每名事故处理民警每月提一条关于交管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大队斟酌采纳。根据事故处理及预防的工作实际,民警以人、车、路、环境为因素,从时段、路段等方面总结归纳,紧扣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这一主题,充分发挥交通安全信息员的耳目作用,进行开门纳谏,发放交通管理工作意见征求表,找准一个交管工作的难点问题,月底汇总有针对性地上报一条合理化的建议,以此提高民警预防事故的能力。

    四是严把三关,找准缺点,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办案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事故处理民警的形象,为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大队要求事故处理民警严把“三关”,即事故现场勘查关、事故责任认定关、事故调解处理关,以此来检验民警执法办案的质量,通过上级点评、领导促评、同志应评的方式,上交的一份执法档案规定如实反映自己当月的执法活动情况,找出执法办案存在的缺点,正确定位本月的执法质量,举一反三,以促使民警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理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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