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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管理创新 提升综治工作水平

来源: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3-11-27 08:44:28 浏览次数: 【字体:

安宏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维护稳定促和谐、强化管理保运转、改善民生谋发展”的目标,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学习培训,开展乡村干部大走访,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使该乡的社会治安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创新管理机制,推广“以村为主”纠纷调处模式。该乡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以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为核心,以加强乡、村二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建设为支撑,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作用,鼓励党员和有威信、有正义感的村民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大力推广“以村为主”的矛盾纠纷调处模式,由于调动了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种社会关系,使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得到明显增强,推进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今年来,格道湾村、和平村、唐家铺村、同春村、居委会、渔场等村和单位无一起因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不力而造成的越级上访,真正把问题化解在了基层,把矛盾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年初将综治工作列入年度双文明考核计划,班子成员调整后,重新确定了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配备了1名正科级和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入管理队伍,同时由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该乡借鉴吸收其他乡镇的先进经验,完善了《安宏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安宏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惩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奖惩措施和标准。奖励方面:年度内无越级上访、无安全事故、无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反面典型曝光的村(居)、奖励该单位1000元;年终经考核评估为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奖给该单位500元;全乡综治单项工作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县级红旗单位、县级先进单位的,分别按3000、2000、1000元的标准给予综治成员单位奖励。惩处方面:凡综治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罚联村(居)机关干部、支部书记、治调主任、村(居)包保干部每人1000元,乡纪委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乡村干部社会管理能力。村支两委换届结束后,安宏乡党委、政府一方面举办了为期10天的乡村干部培训班,并邀请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刘政湖教授、副主任孙雪梅教授,分别为乡村干部上了应急管理课,宣讲了中央农村政策和1号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召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座谈会。重点就如何维护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等社会管理工作进行了讨论。同时,组织乡村干部外出学习取经。3月25日组织了乡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到南县麻河口参观学习,交流经验。5月下旬组织村(居)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站所长到其它乡镇参观学习。此外,今年继续安排治调主任到乡综治办、司法所和派出所跟班学习。通过多种途径有效提升了乡村干部的社会管理的能力。

四是变“上访”为“下访”,扎实开展乡村干部大走访活动。以省民调测评为契机,乡党委、政府发放组织乡村两级干部下村进组入户,设置便民箱,印发便民服务卡,发放平安创建手册及公开信,深入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全面了解党员群众的社会治安知晓度和满意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难答疑,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全乡民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今年,我乡在全县民调模拟测评中,取得了上半年第十名、下半年第五名的好成绩。

一年以来,我乡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起,其中较大矛盾纠纷7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4%,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分别同比下降39%和27%,辖区内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安宏乡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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