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新时代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5月19日下午,安乡县委书记陈德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市委具体部署要求,听取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会议原则上同意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的贯彻落实意见,并要求安乡县人民检察院要对照相关要求,细化实化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饶作志从《意见》《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从把牢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握民生大势,持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深化精准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聚焦固本强基,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能力等四个方面,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就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相关请求。
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在服务地方发展,加强法律监督等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开展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是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法定职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好《意见》《实施意见》及市委具体部署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法律监督全过程,县检察院党组要落实好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二是县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在全县形成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科学运行机制,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提高接受法律监督的自觉性。三是县检察院党组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契机,在抢抓机遇中展示新作为,切实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工作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为安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检察智慧和检察方案。